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

各國警察被打後的下場

一,法國。
一個警察值勤,被無賴毆打。
3 分鐘後,大批武裝警察趕到,5分鐘後,無賴被制服。
一天後。這個無賴被判處5年監禁。並處罰金一萬歐元,並賠償被打警察5萬歐元。

二,印度。
一個警察值勤,被無賴毆打。
10分鐘後引起部落與部落,族群與族群之間的械鬥。
經過政府的調停。
無賴被族群以族法處死。


三,越南。
一個警察值勤,被無賴毆打。
        站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。連呼三遍:誰敢打我!
言畢,本來熙熙攘攘的人群做鳥獸散。


四,朝鮮。
一個警察值勤,被無賴毆打。
剛打第一拳的時候,無賴被附近趕來的四個便衣制服。
便衣套出紅色的證件。對其說:同志,我們是國家安全機關的,請跟我們走一趟。
無賴被用鐵絲穿過肩胛骨。帶到一個山後無人的地方。
便衣對無賴說:同志你違反了國家安全罪,我代表黨和人民宣佈你死刑。
說完,掏出手槍,一槍斃命。


五,美國。
一個警察值勤,被無賴毆打。
被打警察迅速後撤兩步,掏套出手槍。對無賴連開兩槍。
        一槍打頭,一槍打左胸。無賴斃命。
三分鐘後,幾十輛警車。三架警用直升飛機趕到現場。
被打警察受到英雄般的榮譽。
獎金 5 萬美圓。休息半年時間。


六,台灣。
一個警察值勤,被無賴毆打。
被打警察挺起胸膛,「絕不還手」,被打十幾分鐘後暈倒,兩輛警車趕到,六七個穿制服的警察和義協警,圍著無賴花費半天口舌終於「勸」其上車。
被打警察稱「絕不後悔,因為我是人民褓姆」,上級稱讚是新形象、和諧社會下的好警察。
得一獎狀,傷好出院,可能繼續被打。
打人無賴,在民意代表關心下,打人一事不了了之,
        還逢人便吹「這世道,不打警察打誰啊,該打的就是警察」!

2 則留言:

  1. 台灣警察不是打不還手吧= =
    你沒看上次"檳榔西施"事件嗎?
    光是被罵就使出擒拿術了...
    不過也只能對負弱小才敢~
    要是遇到飆車族,裝作沒看到,能閃就閃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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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呵呵
    不是說了
    只對無賴打不還手而已呀
    而且那個無賴應該還是『身強體壯』哦=。=
    重點是在下一句『在民意代表關心下,打人一事不了了之』呵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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